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称,来自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酒瓶不会损害美国工业。
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25年2月4日网站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裁定,美国产业不会因从中国和墨西哥进口的玻璃酒瓶而受到实质性损害或受到实质性伤害的威胁,美国商务部(Commerce)之前已确定这些玻璃酒瓶在美国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 Amy Karpel 和委员 David S. Johanson 和 Jason E. Kearns 投了反对票。
由于委员会的否定决定,商务部将不会对从中国和墨西哥进口的该产品发出反倾销税令。
委员会的公开报告《来自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酒瓶》(调查编号731-TA-1662和1663(最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第5588号出版物,2025年2月)将包含委员会的意见和调查期间获得的信息。
在2024年9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4票一致通过,认定中国玻璃酒瓶的进口未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反补贴税被取消。尽管美国商务部此前计算的补贴率为21.31%-212.58%,但无损害裁决使中国企业免于缴纳反补贴税。
至此,美国对中国产玻璃酒瓶的“双反”调查以反补贴和反倾销均无损害告终。
此次“双反”案件是由美国玻璃生产商联盟(U.S. Glass Producers Coalition)于2023年12月29日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智利和墨西哥的玻璃酒瓶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单独对中国的同类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2024年1月19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涉案产品为海关编码7010.90.5019项下的玻璃酒瓶,主要用于750毫升容量的葡萄酒(如波尔多、香槟等),具体规格包括特定高度、底部直径和口部外径。